为进一步充实法院审判力量,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 经中共义乌市委组织部同意, 义乌市人民法院拟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选调法院工作人员 10 名。
二、选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审判事业,具有较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理论水平,较好的文字写作能力;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及受党纪政纪、刑事处分历史, 无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
3 、 法律本科以上学历、已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具有公务员身份、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4 、年龄在 35 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 、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
6 、配偶、直系血亲及近亲属中无因犯罪受刑事处罚或在押的。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1 、报名时间 2008年7月14日至7月28日止。
2 、报名方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信函报名的办法。报名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自荐材料(含本人基本情况、工作简历、奖惩情况、联系方式);
(2)学历、学位证书、通过司法考试证明材料;
(3)身份证、工作证、单位介绍信、公务员身份证明;
(4)近期正面二寸免冠彩照 3 张。
现场报名者可持上述材料于报名时间内到义乌市人民法院政治处报名;信函报名者可将报名表与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一起以邮政快件形式于 2008 年 7 月 28 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邮寄至义乌市人民法院政治处,报名表可在 义乌党建网( http// www.ywdj.gov.cn )或义乌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网( http// www.ywrl.gov.cn )下载。
3 、报名地址 义乌市人民法院政治处:浙江省义乌市香山路 381 号,邮编 322000 ,联系电话 0579-85328186 ,传真 0579-85328186 。
4 、报名人数如果不足选调名额的3倍,酌情核减选调名额。
四、考试和确定入围人员
1、笔试。笔试前,信函报名者需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由中共义乌市委组织部、义乌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与义乌市人民法院进行资格复审,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与选调条件不符者不能参加考试。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参加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法律专业知识( 60% )、中文写作( 40% )。笔试成绩以 30% 计入总成绩。
2、面试。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名额的 1 : 2 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以 70% 计入总成绩。
3、确定入围人员。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 30%+ 面试成绩×70% ”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名额的1:1.5比例确定体检入围人员。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执行。在体检工作实施前,若国家有关部门对体检标准程序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2、考察。在体检合格人员当中,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名额的1:1 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中共义乌市委组织部、义乌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与义乌市人民法院组成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工作单位就其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工作实绩和日常表现。考察不合格的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考察合格者列为拟选调对象。
六、研究录用
拟选调对象由公开选调办公室提交中共义乌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议研究,确定正式选调人员。
七、选调
人员确定后,由义乌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根据有关规定程序办理选调手续。
附:义乌市人民法院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义乌市委组织部
义乌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义乌市人民法院
2008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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