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建立健全来自基层一线的干部培养选拔机制,不断增强市机关干部队伍活力,2008年市机关将主要面向全市基层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5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1.范围。除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等两家单位有关职位范围放宽或调整外,其他职位选调均面向我市所辖的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含参照机关)。
2.对象和条件:
(1)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
(2)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其中市委办、市政协办、市委政研室、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支队等部分单位职位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参加工作满2年以上(2006年1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
(5)工作表现突出,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因在校学习、录用试用期等正常因素未参加考核或未定等次的除外);
(6)身体健康;
(7)选调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选调职位的具体范围、对象和条件,详见《金华市级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计划表》(附件1)。
二、公开选调办法和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统一组织,会同用人单位共同实施,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办法进行。
1.报名。时间:2008年4月19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2:00-4:30时。地点:金华人才市场二楼(金华市区丹溪路1195号)。
报名者持毕业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中报考市检察院有关职位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近期同底片免冠1寸正照3张到报名点报名,并填写《金华市级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接受资格初审。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后,对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发放准考证。报名人数不足选调计划数5倍的职位(其中市法院、市检察院有关职位按3倍掌握),将酌情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具体核减情况将及时在金华人才网上公布。
2.笔试。时间:5月10日上午9:00-11:30时。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统一组织,其中法律、法规、助理检察员等岗位设置法律与综合知识科目考试,其他职位笔试科目为《申论》,注重对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工作经验以及调研综合、文字表达等能力的测试。
3.面试。时间:5月17日。根据笔试成绩,每个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职位数1:3的比例(其中市法院有关职位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侧重于对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的测试。面试由用人单位负责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察。面试后,按考生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合成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的1:1.5的比例确定考察入围人员(其中,选调计划2名以下的,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工作由各用人单位负责。
5.讨论决定。用人单位党委(组织)根据考试、考察情况,集体讨论研究提出拟选调人选,并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审核。
6.公示。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对拟选调对象在调入、调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7.审批。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转任审批手续。
本公告未尽事宜及公开选调过程中有关事项请关注金华人才网(www.jhrcsc.com)。
附件:1、金华市级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计划表
2、金华市级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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