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做好市管领导干部学习贯彻
党的十七大精神集中轮训工作的通知
各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市机关各单位党组织: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集中轮训和2008年上半年有关班次调训工作的通知》(浙组[2007]5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集中轮训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管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集中轮训班
1、轮训对象:市委管理的领导干部。轮训班分三期,各单位上报名单时,请征求个人意见,并由单位主要领导把关,务必注意上报的各期轮训班名单要平均分布。按照不漏训、不重复培训的原则,凡将要参加金华市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和落实“创业富民、创新强市”战略、提高科学发展能力专题研讨班的同志不再重复参加集中轮训班。
2、轮训时间、地点:
第一期:2008年3月5日至3月7日;
第二期:2008年3月12日至3月14日;
第三期:2008年3月17日至3月19日。
报到地点:市委党校。
入学通知不再另发,请各单位及时通知有关领导。
二、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落实“创业富民、创新强市”战略,提高科学发展能力专题研讨班
1、“落实‘创业富民、创新强市’战略与改善政府服务”专题研讨班
参加对象:各镇(街道)分管政府职能转变工作的领导1名,市委政研室、市府办、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党工委、市365便民服务中心管委会、市发改局、市经发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劳社保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外经贸局、市文广新局、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安监局、市国土资源局领导各1名。
办班时间:2008年第二季度,培训时间3天。
2、“创新强市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专题研讨班
参加对象:各镇(街道)分管经济工作领导,市发改局、市经发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劳社保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外经贸局、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市安监局、市国土资源局领导各1名。
办班时间:2008年第二季度,培训时间3天。
以上各班次的具体通知另发。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大意义,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认真做好轮训计划安排,做到统筹安排、落实到人,不漏报、不重报。参训学员及所在单位要妥善处理好工作和学习的关系,学员在参加学习期间不得请假,所在单位一般不安排其承担出国、出差等工作任务,确保每名培训对象按期参加培训。
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填报学员名单汇总表。市管领导干部党的十七大精神集中轮训班、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学员名单请于3月4日中午前报市委组织部干部二科。联系电话:85526255,传真:85523511。
附件:
学员名单汇总表
中共义乌市委组织部
2008年2月29日
|